【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
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如下
1.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3.行为效果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4.行使时间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找法网提醒您,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此种限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收归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